学校各部门:
我校学术交流活动工作已由学科办转至科研处,由科研处负责学术交流工作的相关管理,遵循《周口师范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》(院政发[2016]54号)执行。
学术交流工作负责人:张浩 8178063 崔香 8178062
附件: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.doc